井陉县检察院代检察长李鹏近日依法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就两起职务犯罪案件发表检察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李鹏在听取案件承办人汇报后,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列席意见,并获得大多数审委会委员的同意和支持。
据了解,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监督的重要途径。该制度有利于加强检法两院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的沟通交流,对统一法律政策尺度、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